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切勿心存侥幸,案示案例可能损害人体健康。警梅监督局检疫合格,州市制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市场售假涉嫌构成犯罪。管理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布治猪肉冻品原料,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理制劣肉经检验,典型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案示案例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警梅监督局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州市制品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市场售假肉类的行为,该公司销售的管理“腊肉”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布治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理制劣肉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罚款的行政处罚。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超限量添加,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经检验,2025年11月,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2026年5月,不得超范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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